2、负责维护学校教学正常秩序,强化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校园平安。
3、负责学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加强校区暂住人口、经营务工人员的管理工作。
5、负责组织各部门开展安全预防活动,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6、负责校园案事件的查处工作,协助公安部门侦破重大案件,配合国家安全部门查办校内政治案件。
7、负责安全信息员队伍建设,做好安全信息情报工作。
8、负责开展防火、防盗、防事故、防破坏等安全大检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防患寓未然。
9、负责学校教职工和学生的户籍管理和身份证件的办理工作。
11、负责完成学校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6、组织领导校内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和一般案件的侦破及治安纠纷的调处工作。
9、副处长协助正职做好分管工作,处长离位时代行处长职责。
3、负责校区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工作,规范重点部位消防标识工作。
4、负责校区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消防器材的日常维护、保养及更新管理工作。
6、会同消防部门做好校区消防逃生、避险的演练工作。
7、负责保卫值班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及参加24小时保卫值班。
3、负责校区“双查”(查“邪教”、查“黄、赌、毒”)工作的管理。
6、负责重点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并做好涉教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六、校武装部职责
1、认真贯彻和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大学生军训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国家和军队建设培养“四有”人才,为部队输送合格兵员。
2、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要求,制定我校大学生军事训练实施方案,组织落实好大学生军事训练任务,积极开展大学生军事理论课的教学工作。
3、负责全校国防教育宣传工作,根据国家《兵役法》、《国防法》和《国防教育法》的相关规定,积极组织开展大学生国防教育活动,增强大学生的国防意识和国防观念。
4、全面落实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的《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负责做好军事理论课教学,制定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课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军事课的考核等工作,组织大学生军事训练,做好学生军事技能训练的各项保障工作。
5、做好大学生退役士兵教官团队组建和训练工作,完成每年的大学生军事训练工作。
6、根据《兵役法》规定和上级要求,积极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的宣传、咨询和报名等工作,动员大学生应征入伍,组织报名、严把政审关,为部队输送合格兵员。
7、做好双拥共建、人防及优抚工作,按规定做好国防动员等工作,做好大学生复员、退伍军人的登记、统计工作。
8、负责武装工作文件的管理、归档工作,做好保密工作,妥善保管文件和物质,办公时间按规定着装上岗。
9、完成学校党委和上级军事机关安排的其它任务。